平顶山市启动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8月23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防止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即日起至9月30日,生态环境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整治。通过整治,努力实现贮存场所符合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三防”管理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实现分类存放、排放整齐;警示标志、识别标志、标签制作、张贴符合规范化要求;收集、贮存、台账记录详细、属实规范;档案资料归档及时、完整;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合法合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齐全、上墙;企业责任制度落实,环保守法意识增强,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

    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对辖区相关企业逐一排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逐一进行检查验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进行问题交办,对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不按照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市生态环境局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好、整治效果明显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开展不力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问题情节予以追责。